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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来安:苗木评估价格300万 政府霸道征收只赔60万?

2018-04-25 11:40:54    来源:法制与社会    

一个本该利国利民的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却由于征迁施工方与政府方的粗暴执法与野蛮征收,给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带来上百万经济损失,该问题时至今日已九个月有余仍未解决。

图片说明:2018年4月10日监控视频拍摄到的推苗现场画面

值得一提的是,该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孟秀英还曾三次获得“省级劳模”荣誉称号。

土地征收程序违法

王德琴、万文超母子二人在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红桥村塘坊组拥有合法租赁土地90.44亩(租赁期为2011年至2026年),地上种植有红叶石楠、大叶女贞、栾树、紫薇、樱花等精品苗木,苗圃位于来安县新城区二期路网“新丰路”路段。该地块于2015年5月28日申办了来安县泰丰家庭农场(法人万文超)。孟秀英、王德琴系母女关系,孟秀英为来安县红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

2016年9月,来安县新安镇镇政府征收该地块用于新城区二期路网项目(七横一纵共八条道路)建设。据红桥村村民反映,来安县新安镇政府在土地征收报批前没有履行前置的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更没有充分听取被征村组和农户对征收土地方案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此外,村民还反映,来安县政府对该村9个村民组占地几千亩土地房屋进行征收,但从未按规定公示过征地的四至范围、用途、补偿标准、补偿安置途径等,严重侵犯百姓的知情权。“红桥村所有农户手中都持有来安县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限到2025年12月 ),新城区二期路网拟征地总面积44.7369公顷,据红线图反映很可能存在少批多占、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红桥村村民表示。

图片说明: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征收公告

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征收农用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具有征收土地批准权限的是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其他任何政府及部门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都是违法的,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省政府超越权限作出的批准文件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征收几千亩土地、房屋县政府各项程序是否都完善合法?对此政府并未作出回复。

国家对承包地被征收有明确规定,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时,在该土地上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当然消灭。但国家在征收土地承包经营的土地时,应当给予承包方充分的、合理的补偿。物权法草案第137条规定:“征收承包期内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应当告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法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等费用”。

因此,征收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所有征地批复都注有此条)。

图片说明:孟秀英土地经营权证

万文超表示,红桥村征迁工作开始后,自始至终都是来安县红桥村村委会与其口头协商交流,从未出示过任何征收方面的政府文件,违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来安县新安镇政府坚持表示来安县境内征迁没有评估补偿先例,仅给予万文超与王德琴母子合法种植七年有余的90余亩的苗圃每亩六千元的移栽费补偿。“七年的苗木种植投入每亩六千元的移栽费连租地费用都不够,低额的补偿标准让其全家无法正常生活。”万文超表示。

“经查阅得知按照安徽省滁州市(滁政办【2015】37号)文件标准征收,其中第42页第八条明确指出:特殊季节,成片苗圃补偿需经县批准后,请中介机构评估。”万文超表示。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盘存苗圃资产价值,王德琴、万文超母子于2017年5月申请滁州市林业局旗下认定的有资质评估公司——滁州市森源林产资源交易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提交来新安镇镇政府,希望政府能按照滁州市(2015)37号文件程序参考该结果。记者看到该评估报告显示的评估金额接近三百万。

但新安镇镇政府对此却视而不见,坚持新安镇没有评估先例,六千元每亩补偿标准且不能提供依据参考。

“为什么不按照滁州市政府公开的文件补偿?”王德琴对此表示质疑。

蹊跷的是,与新安镇同属一个县的汊河镇却是严格按照滁州市“(2015)37号”文件执行。

据汊河镇村民反映,该镇境内所有征迁农户征迁范围苗木补偿都是由汊河镇政府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认定作出补偿,补偿价格因品种数量不同不等。村民对此都表示认可。

同一个县为何会有两个政策?来安县新安镇又为何有一套自己的标准?

图片说明:水安公司强行推毁苗木后现场照片

施工方在政府授意下强推苗木

2017年7月至10月,在未与王德琴与万文超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并签订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来安县新城区二期路网PPP工程施工方——安徽水安建设集团公司接到来安县新安镇政府口头通知后将王德琴合法种植的苗木数次强行损毁推平,累计损失面积达20余亩。

图片说明:九十岁的孟秀英老人在现场阻止水安公司违法施工

2017年7月18日上午,孟秀英发现自己农田上种植的苗木被水安公司的负责人邢军带队推毁,找邢军讨要说法。邢表示,是新安镇的镇长和书记让他们推的,村里告诉让晚上推。

王德琴及家人表示,就毁苗事件曾多次向来安县城南派出所报警(第一次报警有做笔录),派出所也有出警记录,但回复表示这是政府行为,无法出具立案或不能受理通知书,截止目前没有任何处理结果。针对公安局不作为,王德琴也曾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拒绝立案。

2017年11月,强推苗木事件再一次上演,施工方变成来安县政府招商引资另一位施工方——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方表示,他们也是受来安县新安镇政府委托对王德琴户的苗木进行清除。

截至到目前,两施工方强征推毁苗木约30余亩。现场显示,农田水系因无人管理及施工破坏,导致排水不畅,现场水流成灾,约30余亩苗木受水淹全部内涝死亡。90多亩苗木基本毁于一旦,且停水多日无人解决,道路挖坑积水导致孟秀英家中无法正常居住人。

对于强行推毁苗木一事,来安县新安镇政府在2017年11月10日下发的《关于王德琴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承认了王德琴反映情况属实,表示正在积极协调补偿损失事宜。

图片说明:新安镇镇政府在信访回复中承认了推毁苗木的事实

王德琴表示,自己于2017年10月就强征损毁苗圃一事反映至来安县信访部门,但新安镇信访部门故意扣留回复文件两个月后才交于王德琴,想通过拖延的方式达到其剥夺王德琴司法途径救济的目的。

“新安镇镇政府从始至终都没有以协商的态度跟我商谈过赔偿事宜,一直以来都是强硬作风,从屡次让施工方强行野蛮推毁苗木就能从看出其霸道野蛮的作风。”王德琴表示。

2018年4月10日征迁方安徽水安公司受新安镇政府委托再一次对王德琴户的苗圃进行大面积的强行推毁,监控显示半小时左右时间约七八亩苗木全部推平,现场一片狼藉,试问是什么赋予了镇政府如此大的权利?王德琴表示。

从2017年7月强推苗圃至今已九月余,来安县政府及新安镇镇政府对此并无任何说法。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及处理,媒体将持续保持关注。

来源:http://fzgc.fzyshcn.com/news/1610088.html

编辑:SH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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