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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各成员单位年度考核“五级管理”办法 实现一线企业到政府部门全覆盖

2020-09-25 11:31:30    来源:齐鲁壹点    

近日,从沂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沂源在成功实行企业生态环境年度考核“五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又出台了沂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年度考核“五级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沂源生态环境管理实现了从一线企业到政府部门的全覆盖。

所谓生态环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五级管理办法”是指:将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得分(共性任务考核20分,个性工作任务80分),实行A、B、C、D、E“五级管理”,100分及以上为A级、99-90分为B级、89-80分为C级、79-70为D级、70以下为E级。

对于“A”类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副主任单位,由县生态环境委员会进行公开授牌、表彰。

对于“B”类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对相关工作人员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建议取消“两代表一委员”、“劳模”及各级各类考核评比中的先进、优秀等级资格。

对于“C”类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在落实“B”类措施的同时,对单位分管领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建议取消“两代表一委员”、“劳模”及各级各类考核评比中的先进、优秀等级资格。

对于“D”类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在落实“B”“C”类措施的同时,对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建议取消“两代表一委员”、“劳模”及各级各类考核评比中的先进、优秀等级资格。

对于“E”类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在落实上述所有措施的同时对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建议取消“两代表一委员”、“劳模”及各级各级各类考核评比中的先进、优秀等级资格。同时,由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双主任对专业委员会主任进行约谈,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并上报县委、县政府申请移交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沂源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该“五级管理”考核办法是全员环保的具化和实化,兼柔性任务与刚性约束于一体,具有很强的引领性与操作性,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沂源县落实全员环保要求,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纲领性文件,此举必将推动沂源生态环境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美丽沂源一定会在齐鲁大地再放异彩。记者 王建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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