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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洗涤行业服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强化经营主体质量意识

2020-10-20 14:37:13    来源: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全市洗涤行业的服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全市洗涤行业经营秩序,促进洗涤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常宁市洗染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与《监察建义议书》(常监建字20204号)要求,按照《产品质量法》《洗染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洗染行业服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洗涤门店(含干洗、水洗)经营行为,强化经营主体质量意识

1.针对前期专项整治摸排出来的洗涤门店,各相关监管所要建立台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门店是否与消费者(顾客)签订服务协议,质量要求执行标准是否采用SB/T10625-2011;成品区产品是否粘贴合格证或合格品声明,成品是否粘贴产品标识及加工日期等信息。

2.稳妥处理关于洗涤服务产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及时化解质量纠纷与争议。消保股、12315投诉举报股要引导门店建立关于市场监管领域举报的处理工作制度,并要醒目位置张贴12315举报投诉宣传牌。

二、引导公用纺织物洗涤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1.督促公用纺织物洗涤企业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对其出厂产品质量公开承诺,产品标准进行声明备案,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各监管单位重点检查出厂产品是否标识信息完整,是否粘贴合格证明,是否经过检验合格才出厂(察看检验原始记录),产品标准是否执行GB/T35744-2017《公用纺织物清洗质量要求》。

2.各监管所对辖区内公用纺织物经营活动中使用单位(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单位),检查其是否落进进货验收制度,使用是否登记等。各监管单位对辖区内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公用纺织物洗涤产品建立台帐,掌握质量状况、质量底数。

3.开展公用纺织物洗涤产品本级监督抽查工作。公用纺织物洗涤产品已纳入《2020版常宁市重点产品管理目录》,依据国家、省监督抽查实施准则、细则,决定开展我市公用纺织物洗涤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如下:委托承检第三方机构:山东腾翔产品检验有限公司抽样机构:局检测检验中心。检验判定依据:GB/T35744-2017公用纺织品清洗质量要求。完成时限:抽样工作8月底完成,整个工作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查要求:符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管理方法》及实施规范。

三、抽查范围及数量

生产企业:

常宁市沐洁洗涤厂2个样品

使用单位:

水口山镇常宁市松柏联华大酒店1个样品(宾馆用品)

水口山镇常宁市华兴瑞瑾大酒店1个样品(桌、椅布)

培元街道办待定2个样品(宾馆床上用品、浴巾)

泉峰街道办待定2个样品

宜阳街道办待定2个样品

宜潭街道办待定1个样品

四、加强问题处置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要责令停止生产、使用,提出整改要求;对监督抽查发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程序,确保整改处理到位;涉及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执法稽查部门执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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