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中的重要作用,自2020年起,每两年一届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本次大赛现定于12月中上旬于广东举行。
《通知》明确,本届职业技能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承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协办,分全国总决赛和省级及以下选拔赛。凡满足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当地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
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年龄将根据世界技能大赛要求确定。对全国总决赛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前5名获奖选手(团队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优胜奖以上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
职业技能大赛共设有86个竞赛项目,分别为世赛选拔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世赛选拔设有63个竞赛项目,包括运输与物流、结构与建筑技术、社会及个人服务等。国赛精选项目则设有数控车、数控铣、电工、装配钳工等23个在内。
此外,《通知》强调,各地区以及相关行业要高度重视,及时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公开。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人才奖励工作,将赛前培训纳入培训补贴领取范围,对获奖选手和专家团队等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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