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热传的一段陕西省宝鸡市一男子抱摔一名2岁半幼儿的视频,视频中这名穿着白色上衣、黑色裤子的男子将孩子高举过头顶,重重摔在沙发上,并且摔了两次。
第二次孩子从沙发上掉下来,掉到地上,在视频中可以清晰听到孩子的哭声。被摔幼儿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20日晚因抢救无效已死亡。
警方通报:男子酒后与女友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20日下午,宝鸡市公安局针对此视频作出回应。据警方通报,涉事男子刘某酒后与女朋友冯某两人因所生孩子(两岁六个月)的抚养问题发生争执,遂将孩子摔到沙发上。
男子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对此,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正斌认为,此男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他是以杀死这个孩子为目的的话,还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视频拍摄者会涉及犯罪吗?
关于网友对视频拍摄者的争议,陈正斌律师表示,如果拍摄者与摔娃男子共同谋划,拍摄该视频来满足自己寻求刺激的目的,那么他就属于共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如果拍摄者是为了收集证据,为了将该男子的施暴行为作为证据留存下来,那么他不用为孩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260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4条故意伤害罪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记者 张榕晋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