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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涂山一商户砍伤城管引争议 律师:执法人员行为构成不法侵害

2020-09-11 11:31:25    来源:纵相新闻    

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城管队员被水果摊贩砍伤一事引发关注。因此事涉及城管人员殴打女店主,不少民众认为“城管太过分,女店主是正当防卫。”

那么,女店主砍伤城管队员的行为究竟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还是妨害公务呢?对此,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咨询了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连大有,他向记者强调:“结合案发视频和女店主的陈述来看,城管的行为构成了不法侵害,她是正当防卫。”

对于此判断的依据,连律师作出了以下四点解释:

第一,女店主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即城管的殴打行为,该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第二,女店主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即不法的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第三,女店主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针对的也是对其实行殴打的侵害人。

第四,她准确把握了正当防卫的意图条件,即为了自己不被非法侵害。

对于城管人员殴打女店主的行为如何界定,连律师也进行了解读,“从法律层面讲,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授予行政执法人员殴打他们的权力。当行政人员将商户的商品乱扔进行挑衅时,其行政行为已经超了行政行为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的范畴。”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了解到,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明确要求提高执法水平,改进执法方式:各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是每个行政依法人员应行政执法的根本。而本案的执法人员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对其的要求,在执法活动中变成对他人人身的侵犯。”连律师表示。

到底发生了什么?据此前报道,店内监控视频显示城管与店主双方因摊位占道摆放问题起争执后,一名城管随手将一个白色空水果筐丢向店内过道,女摊主气愤地将该水果筐砸向地面,该筐从地面弹起后接触到了两名城管人员的身体。

此时,其中一名城管人员杨某向女店主示意水果筐砸到了他的右手,并指着她说:“你再发火?”随后,当女店主转身准备回到店内时,杨某突然挥拳,朝她的脸上打去。她挨了几拳后,向店里退去。杨某继续追打女店主。

视频显示,女店主在城管的追打下退到收银台前,随手将一把菜刀拿起,并伴有转身挥舞的动作,杨某的手和胳膊被刀砍伤。最后,在卖肉摊主和多名城管的制止下,她才松开手中的刀。

据该名女店主事后回忆,杨某的第一拳就打在了她的颧骨上,后脑勺又挨了几拳,她的眼镜也被打掉,“整个人都蒙了,后面反应过来我才知道我拿的是刀,本来是想着抓一个东西护着,不让他打那么狠的。”

据了解,当地包括警方等相关部门仍在调查处理此事。此外,女店主与城管人员目前均在医院接受治疗。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记者 马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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