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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实施临时限行措施通告

2020-10-04 15:27:00    来源:周口市交警支队    

为确保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避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长距离、大范围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关于2020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高速公路临时管控措施及其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假日期间(10月1日0时至10月9日6时)全市高速公路禁行危化品运输车。上述时间段,全市高速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驰离高速公路。

二、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运送燃油的配送企业,应当主动到加油站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报备配送车辆信息,经收费站核对信息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配送车辆应当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三、10月1、2日出行高峰和7、8日返程高峰6时至22时,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根据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及交通事故情况适时对辖区收费站采取禁止中、重型货车(核载总质量1.8吨以上的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的管制措施。

四、9月30日至10月8日,禁止所有高速公路路面占道施工,施工设备于9月30日前一律撤出高速公路。需要临时应急抢修的,经报高速交警审批后,方可上路施工。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车辆和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驾驶人通过收听周口交通广播FM89.3,关注周口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关注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拨打0394-8306110电话,使用导航地图等方式获取即时路况信息,提前规划出行路线。

特此通告。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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