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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绑”限购政策促进汽车消费 2020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台

2020-12-24 14:37:30    来源:中国发展网    

5月21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共包括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推动京津冀同城便利化、放宽个人与企业增量指标申请资格、完善小客车限购限行措施等11项举措。除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的条目外,措施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2025年5月31日废止,并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其中,第三条措施提出,放宽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条件,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将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第六条措施提出,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本市的单位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第九条措施提出,落实本市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推动老旧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支持公交场站充电设施建设,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商场、公共停车场、产业园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内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5万台,2020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台。

另一方面,措施还提出将设置小客车区域指标。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在天津市购置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通过该类指标登记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但要注意的是,上述车辆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两个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

同时,措施还在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促销等方面作出了指示。

郭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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