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升级版“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来了 有了开拓新市场的底气

发布时间:2022-03-31 21:49:08 来源:海西晨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日前,厦门市明确按最高幅度即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简称“六税两费”)。

据测算,此次升级版“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惠及全市28万户纳税人,预计2022年可实现减免税额超9亿元,其中扩围部分新增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8万户、减免税额约7亿元。据悉,该政策执行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此前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只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今乘着政策东风,我们也能搭上这趟减税降费便车了。”浦翔(厦门)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财务蔡小玉表示,“按照新政策,公司预计全年可减征6万元,有效减轻了资金压力,让我们有了开拓新市场的底气。”

记者了解到,和之前相比,最新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不仅延续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大力支持,更将这一利好政策的惠及面进一步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时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仍然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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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万户次纳税人

减征税费8.99亿元

据了解,2019年1月,国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过去三年间,厦门一直按照50%国家规定幅度“顶格”执行该项政策优惠,累计为57.8万户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税费8.99亿元,有效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记者白若雪通讯员陈海敏余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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