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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快看:辽宁原副省长郝春荣受贿1883万余元获刑12年 落马前大喊反腐

2023-05-30 19:27:34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23年5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郝春荣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郝春荣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资料图片)

29岁当上辽阳市委书记

郝春荣,山东烟台人,生于1963年。1980年进入辽阳市卫生学校学习。1983年留校工作,1985年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正式开启政治生涯。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郝春荣从卫生学校团委干事攀升到副省长,跨越了五个级别。

1992年,年仅29岁的郝春荣当上了辽阳市委书记。

落马前大喊反腐

2018年1月3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中,郝春荣当选为辽宁省副省长。同年她参加全国两会。在当年参加全国两会的2980名人大代表中,她是同年参与全国两会15名女性地级市市长中,唯一一位副部级干部。

2022年3月29日,郝春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而就在被查前一天,她还对部下严厉叮嘱:“作为人民公务员,一定要严打贪污腐败!”

同年9月1日,郝春荣被“双开” 。通报指出,郝春荣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亲清不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3年3月23日,大连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受贿一案。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1年,被告人郝春荣利用担任中共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副书记、太子河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辽阳市委常委、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朝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旅游局局长,中共盘锦市委副书记、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供给、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83万余元。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潇湘晨报、中央纪检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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