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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微动态丨为基层快递网点量身定制!青岛补充工伤保险试行仨月参保人数超3万人

2023-04-18 22:03:53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

4月18日下午,青岛市补充工伤保险工作推进会暨市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日”进企业活动举行。2022年5月1日起,青岛实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截至2022年底,全市快递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9803人。今年1月1日起,青岛试行由“政府引导、用人单位自愿参保、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截至3月31日,全市补充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达262家,参保人数达30168人,中小企业参保数占90%以上。


(资料图片)

邮政EMS、顺丰、申通、中通、圆通、德邦、京东物流、极兔、韵达等10余家快递企业参加了会议,市人社局现场介绍了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宣讲了青岛市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并听取了各快递企业对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伤保险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

2022年5月1日起,青岛在全省率先实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允许基层快递企业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477户快递企业为8932名职工投保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5户快递企业为871名灵活就业快递人员优先投保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9803人,占全省快递从业人员参保总数的16.28%,位列全省第一。制度实施后,大大减轻少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有力助推了企业安全健康发展,基层快递企业与普通企业参保职工一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享受工伤待遇,“快递小哥”的工伤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实施以来,受到了企业的好评,但也有企业反馈,参加基本工伤保险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仍然有一部分工伤待遇项目由企业来承担,比如,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及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占到工伤职工工伤待遇项目的40%,对于企业来说,经济负担依然很重。

面对企业的呼声和期望,本着问题导向,2023年1月1日起,青岛在全国率先试行由“政府引导、用人单位自愿参保、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应该说,此项制度是为青岛基层快递网点量身定制的,试运行期间,补充工作保险项目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承担。该制度具有“覆盖广、保障全,保费低、保额高,投保易、理赔快”等特点,有效破解了新兴群体风险大、中小企业负担重、商业保险理赔难等三大问题,受到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的欢迎。截至3月31日,全市补充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达262家,参保人数达30168人,其中基本工伤补充保险16111人、职业伤害保险14057人,中小企业参保数占90%以上,有效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降低了企业经济负担,优化了全市营商环境。

青岛试行的补充工伤保险,包括基本工伤补充保险和职业伤害保险。

基本工伤补充保险面对的群体是已依法参加国家工伤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缴纳20元的标准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后,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的80%,由补充工伤保险理赔补偿,另外对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经鉴定为伤残1至4级的职工,还可以享受伤养服务,并由补充工伤保险给予适当的补助。

职业伤害保险面对的群体是法定保障人群之外非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46元的标准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由补充工伤保险赔付意外伤害医疗补助金,一次性身故补偿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项目,其中一次性身故补偿金达到60万元,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最高达到20万元,在同等缴费标准和条件下,保障水平高于同类商业雇主责任险。

补充工伤保险所有待遇项目,除一次性身故补偿金外,其他赔付项目均赔付给参保单位,在保障了伤残职工基本工伤权益的同时,还进一步缓解因劳动关系界定问题产生的劳动纠纷,进而降低了企业的经营负担。

整体保障措施对促进多业态共存下的中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是维护灵活就业及新业态就业群体的权益、满足工伤特定群体个性化需求的需要,也是政府精准施策、维护城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

下一步,市人社局和市邮政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企业参加补充工伤保险,让每一户快递企业、每一名“快递小哥”感受到青岛新型工伤保障制度带来的好处,全面实现青岛“快递小哥”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切实加强对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助力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

在“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参会企业代表发放了《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高频、重要事项办事指南》《补充工伤保险政策明白纸》等政策宣传材料,现场征求了参会企业对人社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各区市经办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南区

青岛市民中心2楼社保大厅F6号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190

市北区

市北区社保中心2楼24号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191

李沧区

李沧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大厅1号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192

崂山区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2号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193

西海岸新区

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4楼D33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195

0532-57770196

城阳区

城阳区市民大厅1楼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25号窗口旁)

0532-57770194

即墨区

即墨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中心16号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198

0532-57770199

胶州市

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保中心19号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200

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保中心7号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201

平度市

平度市民服务中心社保大厅20号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203

莱西市

莱西市行政审批大厅社保中心10号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202

保税区

保税区社保中心44号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

0532-5777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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