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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条件的药店按照企业实际情况为患者提供拆零销售服务

2021-05-31 20:20:36    来源:今晚报    

据《今晚报》报道,不久前市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药店按照企业实际情况为患者提供拆零销售服务。要求量化等级评定为A级的零售企业配置药品拆零专柜,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拆零服务,并将拆零服务作为下一年度评定A级药店的考核内容。

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拆零售药”模式就广泛存在于我国各地医院和药店中。药品拆零销售的好处显而易见,患者遵医嘱按需购药,既能避免出现“病好了,药剩了”造成浪费的情况,又能适度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还可以有效遏制“开大处方”“过度用药”等现象,可谓一举多得。

既然“拆零售药”有这么多优点,为什么近年来难觅踪影呢?其实道理也很简单。

对于药店来说,把整装成药拆零销售,显然增加了人工成本和药品的储存成本。以此算来,如果药店维持利润不变,很可能出现半盒药与一盒药价格相差无几的尴尬。何况,药品拆封销售,万一有患者服用后出现不适,那么究竟是药本身的问题还是拆零后保存不当的问题呢?而一些消费者对拆零的药品也心存担忧,比如担心药品在拆封过程中被污染、没有原有说明书服用不方便、怕买来的“散装药”过期等等。正因如此,很多消费者宁愿多花钱选择原厂包装完好的药品,只为买个放心。

鼓励药品拆零销售,目的在于更好地服务患者,按需购药也是当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具体施行中,规范、引导、监管缺一不可。一方面,药监部门应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哪类药适合拆零、哪类药不宜拆零,同时对药品拆零过程、拆零后如何保存、拆零药物包装等予以严格规范;另一方面,对提供拆零售药的药店要加强监管,同时让拆零、储存的操作过程更加透明,以增强消费信心打消顾虑。

只有多方面兼顾,才能真正把“拆零售药”的作用发挥好。

吕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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