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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快递企业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后果 不允许快递“被签收”

2022-02-14 09:59:47    来源:成都日报    

经常网购的市民或许曾遇到过这样的“怪事”:快递还没有拿到手,物流信息状态却显示“已签收”。这是因为部分快递配送网点为了提升时效,确保快递准时送达而提前代客户签收。对于这样的行为,国家邮政局公开征求意见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坚决“说不”。

昨日记者获悉,国家邮政局日前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还明确了快递企业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后果,例如,对于未经收件人同意代签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快递企业可能会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其直接责任人可能被处以最高3000元的罚款以及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除了不允许快递“被签收”,个人信息泄露也是广大网购者颇为关心和担忧的事情。目前,有一些快递企业已对快递面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作了隐藏处理,但是有的快递企业的快递面单仍然全部公开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此,公开征求意见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予以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记者 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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