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场雨”刚走,“卖粮难”又来?中国农民种地为何这么难?
核心要点:
1小农户应对自然灾害的韧性较强,“船小好调头”,但是小农经济也被看作落后的经营方式,被“现代化”和资本下乡挤压。规模越大风险可能也越大,这场“烂场雨”提醒大家要重新认识农业的风险之患,以及大规模经营的可能弊端。 2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喜欢引进大企业、大资本,搞规模化经营。有的大户经营状况好,“利润比自己做生意还高”。有的则因为规模太大、风险太大而亏损。有老板“开着宝马进入,骑着自行车出来”,最后因毁约弃耕而跑路,把麻烦抛给地方政府。 3河南“烂场雨”之后,大家都比较关心是否会出现“卖粮难”的问题,因为虎口夺下来的粮食已经有了出芽、发霉的问题。而流通体系对种植环节的挤压占取也是行业事实,“国家定的保护价,不及粮贩子一句话”。 4遇到天灾,不能让种植者独面风险,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做好生产服务扶持小农户和中农,比如改善灌溉排涝等基础设施,保证农村晒场空间等,还可以组织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集体投保,规避可能的天灾风险。前段时间,北方部分小麦主产区的“烂场雨”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担忧。时逢三夏抢收,奈何天公不作美,广大网民不免“哀民生之多艰”,同时也期待各地政府能够积极作为以解民生之困。
(相关资料图)
好在近日以来天气晴好,也有很多地方政府积极作为,协调跨区机械服务、开放晾晒场所、联系保险理赔等等,农机手、烘干厂、收购站也开足马力,最大程度地确保颗粒归仓,减少自然风险带来的冲击。也有企业积极参与到抢收工作中来。
陕西一家企业帮忙烘干(图片来自网络)
一套组合拳下来,总算是稍解了农民紧皱的眉头,也算减轻了大家对粮食安全的担忧。但这场多年不遇的“烂场雨”警醒我们,要把控好农业发展的方向,也要时刻关心农民处境。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风险始终是农业生产的命门
农业和工业生产不同,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太大了,哪怕是现在生产技术和设施水平已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农业还是免不了受气候、地域、季节和水土的影响。可以说,自然风险始终是农业生产的命门。因此,风险影响着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形态。
我国历史以来形成的小农经济形态,恰是风险约束下传统农业经营智慧的凝结。小农户应对自然灾害的韧性较强,“船小好调头”,遭遇风险时应对能力较强,即便受到灭顶之灾,也能够迅速从风险中恢复过来。
为了应对风险,传统小农采取了很多经营策略。
一是分散风险,鸡蛋不会放在一个篮子里。小农户在粮食种植之外,一定还会有多种分散风险的作物,还会有养殖、手工等等抵御风险的兼业,小农家庭经营中也会拨出一些劳动力从事其他职业,以在遭受风险时家庭内可以调配资源;
二是抵御风险,传统农作中也有很多抵抗天灾的生产技术,比如错茬、间种等技术,比如排涝抗旱,农民不惜劳力看护好自家禾苗,总能够在风险下降低天灾带来的损害;
三是借助家庭再分配和村社集体的社会互助,实现天灾后的快速恢复。
可以说,正是这种经营智慧,确保了小农经营方式存续千年,客观上也形成了农业上规模小而散、农民群体保守谨慎和农村共同体的守望相助特征。
问题在于,一段时间以来,这些特质被通通归纳为“小农思想”、小农形态,小农经济也被看作落后的经营方式,需要被更先进的生产方式所取代。一时间,现代化这一美词被资本下乡、被大规模土地流转和企业式农场所专有,各地的“职业农民”“新农人”也无一例外都是规模化了的、外来的、专业化的主体。
通过这些“烂场雨”,我们可否重新检视一下,规模越大风险越大,是否越“现代”的生产主体越对粮食安全有利?
当然,笔者并不是简单直接地否定规模化经营,而是说,当天灾之剑始终悬挂在经营者头顶的时候,必须要考虑怎么样基于风险约束重构风险化解体系。小农可以通过经营韧性、家庭再分配和村社统筹,规模化了之后呢?况且现在的粮食生产体系已经完全不同了,如果不能通过这场“烂场雨”重新认识农业的风险之患,恐怕大规模经营迟早要引发更大的次生风险。
“开着宝马来,骑着自行车走”
农业风险不应由种植者独自承担
当前,我国粮食种植领域已经出现了非常大的变化,传统小农式的经营或多或少地都出现了新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农业生产已经高度分工,形成了由诸多专业群体构成的复杂经营体系。这次河南收麦中最关键不是农民,而是跨区作业的农机手、从事烘干的烘干厂、收粮食的粮食贩子等等。实际上,全国主粮种植中分工体系的生成早已有之,而且部分环节均已高度职业化,他们都是农业的从业者,已经是整个生产体系不可或缺的环节。现在这些主体主要被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范畴。生产环节分工和职业群体生成之后,他们都是在农业链条上分利的,生产剩余被一步步分走后,种植环节利润就非常薄了。这也是为何当前“种地越来越不划算”的原因之一,核心问题是种植环节利润被挤压。
这就导致了第二个变化,即从事种植的主体分化了。大致有三个形式:
第一个形态是还能维持传统小农“小而散”但集约程度相当高的形式,但从事种植的都是老人,“老人农业”存在的原因是劳动力本身就是剩余的,可以借助“社会化服务”完成繁重活计,老人还能有口粮和收入,同时在村的老人还要做点其他兼业,这样保证在种植利润愈加有限的条件下还能够经营得下去。而且关键是,这批老人还愿意务农。笔者调研中很多务农的老人讲“七八十岁务农正当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形态其实是当前农业经营中的最大多数。
第二个形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些务农者或因各种原因不能外出打工,或者在家搞产业还能保持体面生活,所以愿意务农,但他们需要在自家承包地基础上再扩大一点面积,或者接外出务工的亲戚朋友的地种,或者在本乡本土流转一点,达到有限的规模后,这样夫妻二人劳动,置备点小农机,再使用一些“社会化服务”,平时可以做点兼业,这样就能够获得中等收入水平,还能够留在村里。需要强调的是,笔者认为这个可以称之为“中农”的群体才是最适合的经营主体。
第三个形态就是通过集中的、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所形成的农场式经营。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喜欢引进大企业、大资本,搞规模化经营。而一些城市工商业资本也愿意下乡谋利,因此很多地方现在还有这种超级大户,也出现了“不在村”的农场主群体。
笔者在豫东某县调研时有大户讲,当地气候条件相对稳定,在本地经营小麦+玉米两茬作物,利润率能够达到20~25%,“比自己做生意利润率还高”,因此这个老板将全村千亩地流转过来经营,因为“现在做什么生意都不如种地保险”,而且能够“只投资不下地”。
需要看到的是,笔者调研的很多地方,更多出现的是大户因为规模太大、风险太大而亏损的案例。有老板说“开着宝马进入,骑着自行车出来”,因为这种毁约弃耕而跑路,把麻烦抛给地方政府的案例不胜枚举。原因无他,规模大风险也大,一次风险就能让所有投入打水漂。
理解了这些新变化后,大家就能理解,风险始终是农业经营绕不过去的坎。
问题是,当产业体系已经高度细分、种植主体分化的背景下,整个体系的风险应该如何分配?
目前来看,种植环节承担了几乎所有的自然风险。问题是,从事种植的最主要群体还是“老人农业”和“中农”,他们化解风险的方式仍是非常传统的小农式化解办法,如果风险应对不利,建基于种植环节之上的庞大的农业产业体系毛之焉附?
河南“烂场雨”之后,大家都比较关心是否会出现“卖粮难”的问题。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因为虎口夺下来的粮食已经有了出芽、发霉的问题。而流通体系对种植环节的挤压占取也是行业事实,米厂、粮贩子出于自身利益会联手压价。
鄂中的一位“中农”告诉笔者,“国家定的保护价,不及粮贩子一句话”。国家粮食保护收购价需要达到相应的水份、纯度才行,而小农户只能把粮食卖给粮贩子,粮贩子一般扣完水分,给与农民的价格就远低于保护价了。
实际上整个“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占取农业剩余的时候,并没有相应地承担风险,农业的风险之患还是种植户,特别是小农户在承担。而诸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则相对旱涝保收,按作业面积计价,不承担自然风险。因此一位由种植大户转行烘干厂的老板说,“干烘干厂就是投资大点,但不担风险”。实际上,整个社会化服务体系所做的都是在避免承担自然风险带来的干扰,而将种植环节的风险转嫁给农户。
因此一些精明的下乡资本就不愿做种植,而愿意做服务,特别是愿意搞一条龙式、订单式的服务,垄断除种植之外的全部环节。全托管模式就是这样的逻辑。但生产托管之所以还不受农户欢迎的原因之一就是,产业风险分摊不均。因此调研中才有种植户吐槽“大托管就是大忽悠”。虽然社会化服务中的机械作业质量、肥料质量、植保飞防水平等都会影响产量,但服务主体显然是不愿承认这种风险的,风险都转嫁给了种植环节,服务环节则旱涝保收,且牢牢控制了种植环节。这样就导致目前主粮生产的体系中,基本是以家庭经营+市场化服务形式出现的。
各地连夜抢收
“水利不搞好,种田就等于进赌场”
应对农业风险,政府可以做的有很多
天灾免不了,风险少不了,我们能做的,就是如何最大程度化解风险,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害。这一点上,除了从事农业的市场主体之外,政府可以、也应该发挥更好的作用。
一是地方农业发展中避免“亲大户、远小农”。事实证明,小农家庭经营的韧性依然是化解风险的基础要件,农业经营的风险之患提醒我们,规模并非越大越好,地方政府出于政绩亮点,或出于治理便利而引入超级大户,一旦遭遇风险就不免“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结果是政府补贴打了水漂、大户亏了本、粮食安全还没法保证,最后毁约弃耕,矛盾甩给地方。
二是做好小农户为基础的农业生产服务。事实上很多粮食主产区的种植者是小农家庭,虽然面积扩大到适当规模,但经营逻辑仍是家庭自耕,具有抵御风险的能力。但遇到天灾,也不能让种植者独面风险,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做好生产服务的办法扶持小农户、中农。
如基础设施上改善,特别是灌溉排涝的水利配套,鄂中一位种植户就说,“水利不搞好。种田就等于进赌场”,国家每年投入那么多支农资金,完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应该不难;如很多地方挤占了农村晒场,农民收麦后无法晾晒只能卖湿稻,这个短板也不难补齐。
还有,政府可以做好产业服务,如链接社会化服务来抢种抢收,事实上这次“烂场雨”中有地方就做得不错,积极外出寻找农机服务队。
如农业保险上,保险公司不愿和分散的小农户做生意,小农户也无积极性投保,单家独户理赔太麻烦,笔者调研的一个县,县里农业部门就组织全县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集体投了保,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由各级财政承担80%,农户仅承担20%。一旦遇到天灾减产,经过政府组织而形成了规模,保险公司也好定损理赔。当地干部说,“为了粮食安全,这点钱值得投”。
可见,除了传统的家庭再分配、村社互助之外,小农户也可以和保险体系对接,只要政府做组织工作。
三是提高农业产业的治理能力。“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也都有治理农业的重任,问题是怎么才能实现“有效治理”,这就是农业治理能力的内涵。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要么对小农户置之不理,要么就过度干预,治理手段主要靠做项目,离了项目就不会做工作。
如笔者在皖北某县调研时,三夏大忙机械跟不上,地方政府的包保干部就跑到外县去调机械。河南“烂场雨”中的抢种抢收工作里,很多都是不依靠项目资金的,农业部门只要联系群众,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对接好市场服务,这也是农业治理能力的体现。
四是推动构建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体系。中央文件多次提到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有机衔接的可行路径就是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契约关系。很多农业龙头企业在订单农业模式下,需要通过保底线来为农民解决后顾之忧,一些具备集成优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也应建立与种植户的风险分摊机制,避免甩包袱,真正打造良性的农业产业秩序,只有保证种植环节的利益,才能让农业产业体系真正稳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