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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性侵女儿案”一审被告人获刑十二年零六个月,二审维持原判

2022-12-31 22:43:30    来源:新京报    


【资料图】

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生父性侵女儿案”有了新进展。12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被害人汤小甜(化名)处获悉,12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汤某涛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理由均不予采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30日晚,被告人汤某涛的辩护人、河南高禄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展告诉新京报记者,接下来是否要向法院提出申诉,需要汤某涛本人及其家属确认。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部分截图)。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1年12月,56岁的汤某涛对27岁的女儿汤小甜亲口承认,曾在2013年对其进行性侵,并在其尚未成年时多次猥亵。2022年8月19日,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因涉及个人隐私)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汤小甜的生父系汤某涛,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由汤某涛支付抚养费。在判决书中,法院列举了汤某涛于2009年7月、2011年1月、2011年7月、2013年4月和2013年6月共五起强制猥亵妇女事实,以及2013年6月底一起强奸事实。

11月4日,法院判决被告人汤某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后汤某涛不服,提出上诉。

校对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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