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高新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从根本上消除建设领域事故隐患,高新区制订出台《淄博高新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决定从现在起至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开展高新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三年时间,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绝遏制造成人员伤亡、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促进高新区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据悉,高新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找准补齐城市建设安全短板。将安全落实到城市建设各个环节,深入排查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规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中有限空间作业管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履行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供热企业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加强城镇燃气供热管网设施维护检修,保障运行安全。加强地下设施安全管理。有序开展地下管线补测补绘,实现地下管线数据集中管理。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保障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资料的现势性。发挥信息化优势,做好管线资料利用服务。加强城市发展全过程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省制定的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标准,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主要治理内容有两大方面,一是深化施工安全治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查处力度,持续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发现问题处置。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强化参建各方履约管理。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深入整治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验收和监测管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严格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下大气力治理“三违”问题,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类型防范。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网格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安全生产各类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做到对责任企业、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到位、信用惩戒到位,强化违规必追责高压震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全覆盖。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完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管理。推进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市场化事故预防机制,发挥事前预防、事后保障作用。 二是完善房屋安全保障。认真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其他单位相关责任,健全完善“两书一牌”等质量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组织建设单位质量诚信创建活动,引导建设单位建立完善全流程质量责任制,落实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五个基本”管理。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行为,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行为。加强对建筑用钢筋、水泥、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重要材料质量管理。加强对质量检测行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查。明确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严格按照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房屋结构和布局,严禁违规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加强消防通道、房屋屋顶等巡查,重点防范消防通道堵塞、高空坠物等危险因素。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的积极作用。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变更手续、施工图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2020 年7 月动员部署;7 月至 12 月排查整治; 2021 年集中攻坚;2022 年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