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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暂行办法确保城乡公益性岗位阳光运行,实行退出机制 人岗“双实名”,杜绝“优亲厚友”“吃空饷”

2021-12-21 10:59:04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20日讯 山东省启动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十四五”期间将创设120万个左右城乡公益性岗位。2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这次行动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岗位规模大幅扩容上,与此同时,通过完善运行监督机制,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3.3万人。这次行动将大幅扩容岗位规模,“十四五”期间,全省预计开发120万个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100万个左右,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20万个左右。开发新一轮公益性岗位,主要考虑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因此,新一轮岗位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

公益性岗位分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其中,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管等工作;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社工服务、养老护理、课后服务、互助帮扶等工作;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基层公共维护、体育设施管护等工作;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工作。

据测算,2022年各级政府需投入56亿元,2025年将达到168亿元以上。为确保资金投入,山东省财政将坚持党政机关过好紧日子、管好钱袋子,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以及一般性支出,指导各地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对于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财政按照每个岗位年均1万元的标准,对市县给予分类分档补助,并重点向财政困难县倾斜。总体测算,省级财政投入占比达到50%左右。对在就业工作绩效评价中受到表彰的市,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定额补助。

新一轮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县(市、区)按月发放。同时,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为杜绝“优亲厚友”“吃空饷”等问题,山东搭建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岗位和人员实行“双实名”管理,确保全程透明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岗位开发管理流程,明确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细化明确城乡公益性岗位类型、安置对象,为岗位开发管理划定“条条框框”。

据介绍,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分为自然退出和人员清退两种形式。对已实现就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等五种情形由街镇督促退出;对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他人顶替上岗、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以上、在岗期间被追究刑责等七种情形由街镇负责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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