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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普法宣传《民法典》力度 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020-08-21 08:42: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海南州税务局立足税收职能,根据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州税务系统内开展了《民法典》学习月活动。

《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在诸多制度和规则上均作了新增和修改,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打通了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了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经过系统编纂和修改完善,《民法典》将全面发挥“1+1>2”的效果。

7月底,州局机关制定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学习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安排。8月初,州局机关邀请了青海简阔律师事务所主任兼海南州税务局法律顾问周瑞虹律师开展了《民法典》系列讲座,周瑞虹律师在理论讲解的基础之上,结合税务特点及当下社会热点问题,以通俗易懂的实例对《民法典》第一编至第七编细则部分做了详实生动的解读。法制科骨干马芷同志就民法典简介、民法典变化和亮点、民法典与税法的衔接三部分做了系统讲述。

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两位老师讲课过程条分缕析,内容丰富,既有理论概括又有实践内涵,对于《民法典》的立法历程、要义精髓、自身权益保障均有了进一步了解,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会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学以致用。

下一步,海南州税务局将按学习计划结合“干部自学+集中学习”“以课促学”“以考促学”等方式,有效利用学习讨论会、网络在线学法等平台加强学习力度。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编发普法涉税案例,充分发挥案例的作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学习月活动结束后,州局机关将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进行知识能力测试,确保学习月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干部职工真学、真懂、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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