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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公示逃税主播名单 暴露了直播经济背后相关金融、税务监管的盲区

2021-05-11 17:14:54    来源:联商网    

根据CNNIC 《第45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网络视频APP的使用时长在手机所有APP使用总时长中占比达到24.9%。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度的直播打赏金额达到了200亿元。

据上观新闻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提出,应将“消费者通过直播平台兑换行为”定义为平台向消费者提供技术服务,消费者的打赏行为为消费行为。

马进认为,“直播经济”火爆的背后,产生了诸如“儿童高额打赏”“经纪公司刷榜诱导消费者跟风打赏”“网红主播偷税漏税”等乱象,暴露了直播经济背后,相关金融、税务监管的盲区。他建议采取措施规范直播行为。

马进建议,“税务部门还可以从直播平台源头查起,将网红主播收入分类为有经纪公司代理或个体运营两种,对于相关网红主播个人所得税申报进行监察。”对有严重偷逃个人所得税的主播,要予以补缴税款和处罚,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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