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新闻 > 社会与法 > 正文

反食品浪费法施行 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

2021-05-13 16:22:33    来源:萍乡城投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于2021年4月29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施行。自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已经成为生效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共32条,分别对食品浪费的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激励和约束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根据反食品浪费法,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市城投集团积极落实国家政策,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争做节约粮食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用实际行动参与到节约粮食的行动中来!

上一篇:深入推进“断卡行动” 全面构建行业反诈工作体系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