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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儿童有了“一对一”特教服务 帮助残障儿童掌握基本生活能力

2021-05-27 16:42:08    来源:检察日报    

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等部门帮助下,12岁的残障儿童小华(化名)接受了重庆师范大学提供的“一对一”上门特教服务。此后,她将每周接受一次这样的特殊教育。

2020年6月,小华在外出时遭受伤害。沙坪坝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受政策限制,小华一直未能转入沙坪坝区特教学校。另外,小华家经济状况不佳,无法支付特殊教育的费用。

“我们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而要尽力让残障孩子也能与其他孩子一样接受教育。”为解决这一问题,“莎姐”检察官提示小华的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然而,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检察官在审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虽认罪认罚,但无任何赔偿能力。于是,“莎姐”检察官委托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儿童智能发展研究中心对小华开展教育评估,中心建议对其开展为期三年的特殊教育。最终,沙坪坝区检察院为小华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金到位了,如何确保这笔钱真正用到小华教育上?“莎姐”检察官探索出“送教上门+第三方监管”的方式,即由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老师到小华居住地开展教育工作,社区妇联干部监管特教费用支付,检察机关全程监督,确保小华接受常态化、定制型的特殊教育,实现专款专用。

2021年1月,沙坪坝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妇联、重庆师范大学儿童智能发展研究中心教师与小华家长沟通,决定从春节后开始对小华“边教学边评估”,特教老师每周与小华“零距离”接触,制定了一份几十页的评估报告,内容涵盖小华感官能力、语言理解、语言表达、沟通方式、口腔动作、生活自理和知动能力等多方面,并据此给出详细的教学计划。

4月15日,沙坪坝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妇联共同审定了特教方案,并确定社区“儿童之家”与重庆师范大学特教中心两个地点作为教学场所。小华的父母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帮助小华掌握基本生活能力。

“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问题不能简单地考虑经济困难,更要考虑其未来的学习成长。不能简单地给钱了事,而是要依托有关单位,借助专业力量,精准帮扶,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的目标。”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朱军说。(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杨柳青 刘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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