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日前宣判一起暴力袭击警察案。男子汪某追打他人至派出所门口并对民警进行殴打,因犯袭警罪被乐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24日,乐东公安局佛罗海岸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佛罗中学门口有人打架。民警郑某立即带辅警出警处置,发现被告人汪某和同伙追打杜某和王某至佛罗海岸派出所门口,王某跑进派出所,杜某则躲在民警郑某身后。郑某见状上前口头表明身份并劝阻汪某。见郑某阻拦,汪某便朝郑某头部打了一拳,随后汪某被民警控制。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汪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记者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