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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2021-11-30 13:34:30    来源:海南特区报    

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委印发《海南省企业投资和工程咨询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免罚清单》)的通知。据悉,通知自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通知要求,各单位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后,应采取提醒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免罚清单》所列违法行为,但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可以按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本通知施行前发生但尚未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也适用《免罚清单》。

《免罚清单》中适用的违法行为有:1.未按规定将项目信息或已备案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行政处罚;2.投资主体未按照规定报告有关信息,提交材料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行政处罚;3.境外投资威胁或者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行政处罚;4.工程咨询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9种行为的行政处罚;5.工程咨询行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开展资信评价等六种行为的行政处罚。以上违法行为适用条件为初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限期内主动改正的。(记者钟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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