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桂林市虞山桥上,一男子骑着电动车,后方拖着一名抓着车不放手的女子……有人将这一幕拍成视频发到网上,迅速引发关注。据了解,两人此前并不认识,事发前因交通事故发生口角。
12月13日,记者从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了解到,12月11日下午3时许,东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桂林市虞山桥头,一男子在骑电动车离开时将女子拖拽受伤。”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现场公共视频、询问目击证人等调查取证工作,查清违法事实。
经查,11日下午3时许,女子周某连与男子赵某在虞山桥头城市照明管理处门口因交通事故发生口角纠纷,女子抓住男子的挎包不让其离开。男子强行离开,并驾驶电动车往虞山桥方向行驶。女子被拖拽前行数十米,造成她身上衣物损坏,身体受轻微伤。
据民警介绍,11日晚8时许,嫌疑人赵某迫于压力,到东江派出所投案自首。赵某的行为不仅给周某连带来伤害,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七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赵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目前,赵某已被警方依法拘留。
赵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懊悔,对给女子带来的伤害感到自责,他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