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男子伍某颖走进一家珠宝店,佯装要更换项链,当店员给他试戴时,他竟然戴着项链拔腿就跑。近日,琼中法院依法审理该案,被告人伍某颖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9月27日20时许,伍某颖来到琼中营根镇“万家惠”超市金六福珠宝店内,对店员李某说其有一条金项链要置换,并要求拿一条金项链试戴。李某拿出一条金项链帮伍某颖戴上,伍某颖趁李某不备,戴着金项链跑出珠宝店。之后,伍某颖将抢夺的金项链藏匿在其居住房子后一橡胶树下。该项链为足金项链,重106.62克,进货价为46695.18元。伍某颖落网后,带民警将藏匿的金项链取出并退还受害人。
琼中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