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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占用道路停车位拟最高罚5000元 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2021-12-28 11:47:03    来源:海南特区报    

为进一步加强海口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近期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海口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征集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15日。

《办法》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海口市停车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居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绿化等规定的前提下,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停车泊位。

《办法》鼓励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等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鼓励社会投资。根据《办法》,海口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给予资金补助、税费减免、土地供应等优惠政策。此外,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单独新建的公共停车场项目配建不超过20%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

《办法》明确,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计时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使用应当遵循“先到达、先使用”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确定给特定单位或个人固定使用。

《办法》也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其中,擅自设置、占用或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在道路停车泊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损毁、移动或涂改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或设施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者林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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