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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黑名单”引导失信主体主动改正“诚信成都”品牌初步形成

2022-03-22 15:25:23    来源:成都日报    

成都作为首批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去年5月,市文明办印发了《成都市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单位持续推动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目前,信用已经逐步成为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公民行为的重要准则,“诚信成都”城市品牌初步形成。

“春雷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去年,成都市印发《成都市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提升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水平。

从去年5月开始,成都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国家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九大领域的诚信缺失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同时,成都出台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在个人诚信记录建设方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与使用机制,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加强诚信文化宣传与教育,力争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互信的社会风尚。

成都市还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明确政务型、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主动公示型、行业自律型、证明事项型、信用修复型七大类信用承诺,通过建事项清单、理承诺流程、抓数据归集公示三个环节规范信用承诺制度工作流程。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已归集159万余条信用承诺数据。

2021年,成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消费者反映、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网络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先后集中组织开展了“春雷”等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办相关案件4736件。

“税收黑名单”引导失信主体主动改正

近日,成都市某知名餐饮品牌被税务机关立案检查。该公司通过隐匿应税收入、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等手段,造成2017、2018年度少缴税款100多万元,其中2018年度偷税的税额所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比例超过10%,已经达到进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以下简称“税收黑名单”)的标准。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中关于“只录入不公布”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只将案件信息录入相关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不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

通过税务稽查执法人员的政策宣传,该餐饮公司负责人了解到自身违法情况的严重性,在收到税务机关的决定性文书后,及时缴清了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也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整改。税务机关按规定未向社会公布也未向联合惩戒部门推送这起案件的信息。

罚是手段,纠错才是目的,“只录入不公布”,不仅对企业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也减少了企业的失信损失,做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据悉,202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认定并向社会公布了128起“税收黑名单”。税务机关将这批“税收黑名单”在四川税务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推送至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在发票领用、贷款融资、注册登记、企业负责人乘坐交通工具出境等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黑名单”制度为失信纳税人戴上了处处受限的“紧箍”,在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成都依托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建立了全市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人社黑名单4类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录库,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应用部门数量达59家。

企业“环保不良”难贷款

“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涉及的范围很广,几乎涵盖了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成都市双流区一家医药企业有关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已经根据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这条主线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工作机制,在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的同时,为企业积极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李女士所在的医药企业,是从事中草药制剂研究,集科研、生产、贸易为一体的高科技跨国集团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废气。

“你的管线可以再重新规划下,要有专人来负责。”核查现场,专家对李女士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帮助这家企业及时发现环境风险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完善后,争取在下一年度的评价工作中保持环保诚信等级。

据了解,从2017年9月起,在成都,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等17类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的企业等8类企业,均需要参加环境信用评价,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主体信用状况与抽查、执法频次相关联。“若被评价为不良,在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压缩贷款,甚至退出贷款。”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还将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环评编制质量考评“红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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