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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调”成果为基础规范林地管理

2023-04-10 21:29:5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资料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

通知指出,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并据此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通知提出,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区分耕地上造林情形,实行差别化管理。“三调”为林地,实际属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后续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耕地上,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或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建设的防护林和绿色通道等的,经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到图斑后,按照林地管理。“三调”为林地,不属于上述情形而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经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到图斑后,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为耕地,林草主管部门无需办理林地审核审批、采伐等手续,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

通知强调,临时使用林地、林业直服设施占用林地及违法占用林地管理,应严格执行现行法律规定。按照统一分类标准,明确灌木林地、宜林地、森林沼泽等管理类型。调整园地、林地分类标准。完善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标准。

通知指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密切协作、充分衔接,严格依据本通知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划林地发展范围,明确全国和各省(区、市)林地保有量,优化林地属性,对林地实施动态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林木采伐、森林经营、公益林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涉及不动产权利类型、用途等发生变化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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