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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资审判刑、民、行、执“四合一”模式-热门

2023-04-22 17:26:5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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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我以为在水库边捕个鱼没什么大不了,怎么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我就在自家承包地内采个石头、修条路,我哪知道这事还要坐牢”……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有过类似的疑问?其实很多不经意的行为都可能对环境资源造成破坏,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为提升环境资源保护能力,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于4月21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通报北京市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的工作成果,并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目前,延庆区法院已探索建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集中归口管理模式,并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环境资源审判,有效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同时通过构建司法协作平台和府院合作“联席机制”,实现环境保护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的相互衔接和优势互补,通过加强京冀两地“司法协作”共筑京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据延庆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尤文军介绍,延庆区法院在2010年率先设立北京市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创了北京法院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先河,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近年来,涉及大气、噪声污染和生物多样性、文物保护等技术性高专业性强的案件不断出现,给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环境资源审判带来新的挑战。在全面总结环境资源审判庭12年工作成果和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我院探索制定了加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十项措施。”延庆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应举称,该院近年来通过推出开辟立裁审执绿色通道、强化环境纠纷源头治理、推动受损环境生态修复、擦亮普法宣传生态底色等十项措施。

据延庆区法院民一庭(环资庭)负责人孙世乐介绍,为强化专业领域事实认定能力,该院吸纳具有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背景的专业人士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以此优化环境资源专门合议庭知识结构,并通过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健全专家辅助人制度,借助环境资源专家的智慧解决专业性问题。

为强化环境纠纷“源头治理”,延庆区法院近年来密切关注环境资源保护和预防的薄弱环节及治理难点,有针对性、建设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同时通过适用“禁止令”“督促令”“修复令”,充分发挥诉前保全制度功能,及时固定侵害证据,制止环境侵害行为,将司法审判主动融入环境资源保护治理工作。此外,延庆区法院通过推动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鼓励被告人正确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等多种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把修复责任是否落实作为量刑情节的重要考量,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让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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