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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通讯员 丛丽
4月21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22年度天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1件。受理审查逮捕17件40人,批准逮捕11件2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1件165人,提起公诉40件82人。案件呈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总体数量下降、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呈增长态势、网络犯罪日益增多的特点。
具体工作中,天津检察机关制定《天津检察机关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四个着力”工作目标、“四个一体化”综合履职模式等22项实施意见。优化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将集中管辖案件范围扩展到知识产权罪名及数罪、他罪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制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和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制度。建立天津科技企业司法保护名录,设立知识产权企业服务站,推行“司法联络员”和“企业服务日”检察产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提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履职路径,制定“津门老字号”司法保护名单,与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共建“中医药保护实践基地”。
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军介绍,下一步,天津检察机关将立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行使特点,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监督现代化,制定《关于落实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三级检察院分工负责、各有侧重、强化监督的工作格局。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探索涉外知识产权司法案件法律咨询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检察队伍自身现代化,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大格局意识、熟悉专业知识、具备办案能力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