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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渡口新增两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重钢烈士纪念碑及钢花影剧院旧址

2022-08-30 07:59:30    来源:大渡口报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类)的通知》,公布共计14处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类)。大渡口区申报的重钢烈士纪念碑、钢花影剧院旧址成功入选。

重钢烈士陵园建于1953年,位于新山村街道光冶社区,由纪念碑、烈士墓、张连科墓、邓弼成墓组成,占地面积300平方米。

纪念碑由碑身、碑顶、碑台及底座等组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碑身呈方锥形,通高4.86米,四壁以石材贴面,建筑面积6.25平方米。正方形碑座边长2.5米,东、南、北三面碑身镌刻“死难烈士永垂不朽”8个字;碑台高1.44米,束腰部四面镌刻碑文。烈士墓18座,通长12米,进深2米,墓碑高4.86米,底边长2.5米,碑上竖刻烈士姓名。

1988年2月,重庆钢铁公司对此碑进行培修;2013年,区民政局对其进行修缮保护;2011年2月被公布为第一批大渡口区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入选重庆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钢花影剧院旧址位于钢花路50号,建于1958年10月,1960年6月交付使用。钢花影剧院总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166平方米,为苏式砖混结构建筑,由前厅、观众厅、舞台、放映室、演员化妆室组成。

钢花影剧院除了放映电影,还曾接待过中央乐团、东方歌舞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青年歌舞团、日本广岛市业余合唱团及重庆市各专业剧团的演出。

1997年,钢花影剧院被国家广电部列为全国重点影院;1992年、1997年、2002年、2003年、2010年重钢曾多次投资进行装修改造;2016年被公布为重庆市优秀历史建筑;2020年2月被公布为第二批大渡口区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入选重庆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本次申报工作自2021年11月启动以来,区文化旅游委(区文物局)精心组织申报材料,书面征求宣传、党史、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做好各项申报工作。据了解,大渡口区现有文物保护单位3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大渡口报记者 张涵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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