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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珠宝金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首饰案。闽清县梅城老林鑫隆珠宝金行因销售带有知名品牌商标的首饰,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2.5万元。
2022年7月7日,根据举报线索,福州市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闽清县梅城老林鑫隆珠宝金行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首饰中有1件带有“BVLGARI”文字商标,3件带有“H”图形商标,3件带有另一图形商标,上述7件首饰经商标注册人授权委托打假人鉴定,均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局遂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从外地某珠宝展销会购进上述首饰后,放在店内进行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方资质材料及购进单据等来源证明材料。至案发止,尚未售出即被查获。本案非法经营额为16070元。
2022年8月22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对闽清县梅城老林鑫隆珠宝金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首饰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珠宝金行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上述涉案首饰,罚款2.5万元。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此案涉及的商标均为外国知名品牌,作为一种商业标示,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市场竞争中发挥着识别来源、品质保障、宣传竞争等功能。此案的查处,对相关珠宝经营者起到震慑作用,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从流通环节减少相关的商标侵权行为,为建立公平有序市场秩序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