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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新梅花苑小区出现的“隐匿式犯罪”何时休?

2018-06-05 17:01:06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下午1-2点,上海某小区租客在家办公,报春路388弄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带着一班人以商量事为由骗出房屋,并且在无任何手续和有效证明的情况下,把事主挟持到派出所进行强制拘禁。并和兴盛物业的有关人在缺乏调查事实和充足证据的情况下,说业主破坏摄像头数个,一共损坏8个索要赔款伍仟圆。

事实上事主只是爬上杆子扯断和扯掉他们的电源线,好像扯断5个吧,并没有干其它的事情,如果干其它的事情,监控应该能一并记录下来。市面上买个新的监控也不过百来块钱,扯断电源线维修起来比较容易。事主自己也学过电路,了解这种损害的价值应该不高。

但派出所在处理这事情时,滥用职权,缺乏实际调查,并一味偏袒小区物业,无出示被损害的证物,未经法院审判和判决,就对事主进行拘禁,画供,强制事主承认并签下了他们所说的“罪行”。并把这些所谓的“罪行”存档。在交完伍仟块钱后于5点左右,才释放事主,恢复自由。

事后,他们就拿这这些钱去嫖娼。这简直就没有法律,肆意践踏人权,如今野蛮霸道的行径竟发生在文明、进步的上海大都市,简直不可思议。

至于事主为什么要扯掉他们视频监控的电源线?原因有俩:

其一,事主有工作后进行锻炼身体的习惯。在小区散步时摄像头都记录事主的每个举动,个人认为这是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因为以前在上海生活及在老家生活都没有这种摄像头遍布的情况。

其二,当事主出去锻炼身体时,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就趁事主不在家,经常入室伺机盗窃,散布病毒,投掷化学制品。因为事主电脑里的东西存放有很多对于他来说非常重要的电脑源码。最近一个多月经常这么干,以至事主产生了一些怨恨。因此事主不得不停止了他的工作,并且开始有些精神失常。 安装摄像头,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一个公民隐私权利的行为,已经对事主本人造成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至于软件源码有没有被偷,现在还不知道。因为居住的地方不安全,事主只好违约退租。

这次报案除了需要解决视频监控案中被劫持,被迫支付高额的费用之外,也要举报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等问题,最主要的还是解决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趁事主不在家,偷偷潜入他的住处,伺机进行犯罪,并涉嫌通过非法方式获取他所研发设计的软件源代码和硬件设计问题。事主刚来上海,跟他们无冤无仇,不应该这样欺负人。希望执法部门尽快立案、破案,还被害人一个公道。

这次事件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8400元,间接损失需执法部门调查和法院的审判。

自事主来上海工作,一直遵纪守法,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待人谦和,几乎没有主动跟人闹矛盾,反而经常会遭受周围人的欺负和侮辱,心中实有不甘。无奈某些人就是卑鄙无耻,狡诈无比,反侦察意识业强,总是偷偷摸摸干坏事,让事主吃尽了苦头,也不知何时能结束受害,精神还一直处于不正常状态。

报案之后,因为害怕被打击报复,工作已经没办法正常进行,生活也被打乱了,导致居无定所经常需要搬家。事主想犯罪分子的动机就是把自己搞成神经病或长期患病,最后伺机盗窃有价值的东西(研发的软件源代码)。

我国是法制的社会,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但有些犯罪分子就会钻法律空子,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为了保证司法公正,社会正义,希望执法部门能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追回报案事主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同时给犯罪分子予以严惩,以防其再继续危害社会。

下图,是犯罪分子到事主家中放病毒,被害人患病的照片,周围是以前放毒留下的伤疤,家中被子上也会经常被撒有会挥发的化学物质,已经严重危害了事主的人身健康。

来源:http://fzgc.fzyshcn.com/news/1610320.html

编辑:SH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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