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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评面丨外部监管与自身判断力增强一个都不能少-环球时快讯

2023-06-17 07:09:20    来源:半岛都市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特约评论员 宋守山

在网络“探店”等商业推广行为越来越多的今天,湖北某地对网络“探店”未标明“广告”二字开出罚单,这引发了广泛议论。此张罚单本身并无争议,因为根据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事实很好判定,处罚并无不当。这张罚单不仅对各地如何规范互联网商业推广行为起到了示范效应、对“自媒体”制作者具有警示意义,更为重要的是让我们思索,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网络环境,作为个体应该思考如何应对这类信息冲击。

面对制作精美、难以判断的各种网络视频,到底是广告还是分享,是馅饼还是陷阱?《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施行,的确对消费者起到了一定保护作用。但是,相对外部世界的快速发展,其既有规则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比如,根据目前“规定”,对“互联网广告”的判定有两个要素,一是“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另一个是“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这两者之间用了一个“并”字。也就是说,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以“探店”之名行互联网广告之实的视频没有加购买链接呢?是不是就不在监管范围之内?若湖北这条被罚的“探店”视频没有加链接,是不是可以被免于处罚?回答很有可能是肯定的。

但是,加不加“购物链接”似乎都没有改变其“商业推广”的事实。再回头看一下传统广告,无论是电视广告还是纸媒广告,有多少带有购买渠道呢?有时候就是一个形象展示。但这并没有影响我们对其是“广告”的判断。而网络上一条夸大的推文或一条虚假广告,没标明“广告”或未附加购物链接,导致的危害和影响可能更大。因为大家觉得这就是个人分享,从而产生信任。

国家的确在强化网络空间监管。但是,面对海量的互联网信息,做到对每一条商业推广内容做筛选,既不现实,也难以具备很高的可操作性。作为个体,更应该从自身做起,提高对于网络内容的分辨力。我们无法将自身免于“伤害”寄希望于外部的一个“清洁”网络环境,毕竟那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其实,当我看到这条信息的时候,第一时间想的是,这种视频怎么还有人相信呢?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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