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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赡养老人的规定有哪些

2021-12-28 16:56:25    来源:华律网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在公司上班的职工在工资达到一定的标准是要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这是国家税务局的规定,那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的规定有哪些呢?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的规定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的规定如下所述: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纳税人如果有老人赡养支出的话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这点希望大家明白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2、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3、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

5、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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