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从2021年6月1日起,全省推行省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二手车登记业务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
6月1日起,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在全省全面推行贵州省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移登记“一证通办”措施,即贵州省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移和转入登记业务的,凭居民身份证办理,车管部门不再审核“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6月10日起,将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试点推行贵州省籍居民办理普通二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措施,将便民服务和改革成果惠及到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