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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亿万富翁被杀案”二审再开庭,未当庭宣判

2022-11-16 19:40:10    来源:新京报    


【资料图】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云南亿万富翁被杀案”于11月14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受害者妻子马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二审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法院表示,等合议庭合议后再择日宣判。

据悉,云南省高院曾在一年前的审理中裁定此案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经过重新审理,2022年6月21日,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再次判决被告人马寿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王华聪死亡产生的丧葬费共计人民币69129元。

在一审判决书中,文山中院重新梳理了案发经过。被害人王华聪系云南文山一矿企老板,2018年8月7日上午,马寿聪驾车跟踪王华聪的车,在王华聪家门前冲撞正准备下车的王华聪,致王华聪的左脚被门夹伤,马寿聪紧接着下车持刀捅刺王华聪数刀后离开现场,丢弃作案刀具,并借用他人电话报警。王华聪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王华聪系被他人用锐器类工具刺击右胸部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022年6月21日,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受访者供图

11月15日下午,马女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此前,她曾为了帮丈夫讨回公道主动放弃150万元索赔,只求法院判处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如今,她仍请求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但因其丈夫去世后,他们家属承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其丈夫所经营的多家企业也纷纷亏损倒闭,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因此,她作为原告人一方重新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请法庭予以支持。

新京报此前报道,公诉机关在审查期间,于2019年1月5日、3月20日、5月20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次;2019年1月19日,退回补充侦查一次,2019年2月19日补查重报;2019年3月27日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019年4月19日,第二次补查重报。最终,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指控马寿聪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0月30日,此案在云南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次年11月30日,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寿聪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马寿聪不服,提起上诉。

2021年11月26日,云南省高院在二审后对此案作出裁定: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宣判,发回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编辑 刘倩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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