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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突发地质灾害分四级应急响应,预警信息从高到低为红橙黄蓝

2022-03-19 10:30:39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预案》,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由省政府决定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山东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

在预防预警方面,《预案》主要突出对具体灾害点的防治管理。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级。黄色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报送内容、流程。灾情险情报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地质灾害引发原因及趋势、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原则上应逐级上报,遇有大型以上或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越级上报省政府,当地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可越级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并完成逐级补报。

《预案》将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梳理整合,并根据响应级别,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等因素,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根据分级情况,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以Ⅰ级响应为例,启动条件为,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预案》提出了应急响应终止的5项要求,包括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在责任与奖励方面,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按规定给予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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