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新闻 > 社会与法 > 正文

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开启“严管重罚”模式 维护城市环境秩序

2021-06-04 16:31:48    来源:北仓新区时刊    

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罚款5万元;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罚款3万元;处置零星建筑垃圾未办理处置登记,罚款2千元……今年来,宁波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梅山中队对建筑垃圾开启“严管重罚”模式,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与建筑垃圾相关的违法行为,扎实做好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工作,维护梅山城市环境秩序,打造优美、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

“货车尾部有一些垃圾掉落的现象,而且在我们上前拦截时货车突然加速行驶,十分可疑!”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不放过任何可能的执着,近日,中队深夜跨区域成功追查了一辆经过周密伪装且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的大货车,当事人被罚款3万元。

乱倒各类建筑垃圾,会造成土壤污染,降低土壤质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为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倒行为,梅山中队专门制定了值班方案,采取错峰执法,增加夜间执法力量,将定点蹲守和机动巡查相结合,加大对辖区各个路段的巡查力度,尤其是对偏僻路段及偷倒行为高发地点进行重点监管。

“违法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现在更加隐蔽,更加考验执法队员的办案能力。对此,我们联合交警、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一张规范渣土运输市场秩序的执法网,并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创新更加符合当前形势的执法手段。”梅山中队中队长李伟群向记者介绍道。

据悉,中队为有效建筑垃圾运输,探索创新了多种执法手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态度坚决,执行有力;抓好源头管理,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和各类渣土运输单位进行严格管控;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全闭合式执法模式。同时,针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违法行为在夜间多发的情况,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延长工作时间,定期或不定期对渣土管控重点路段进行蹲点式摸排。

在建筑工地栅栏外私自堆放建筑垃圾,占地近百平方米,涉嫌违规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在群众的监督下,经过蹲点搜证,梅山中队成功查处了一起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案件,现场查扣违规清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一辆。在铁证面前,工地负责人只能积极配合接受调查,被处3万元罚款。

通过不断强化区域内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的管控,有效解决了擅自清运、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等的现象。(记者余姣姣通讯员阮斌沈琼云)

上一篇:出租屋管道破裂造成损失物业拒绝对此事负责 物业:费用需业主自行承担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