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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民养犬行为 提升养犬户的法治观念和公德意识

2021-07-27 16:34:01    来源:法治日报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指出,文明养犬不是个人小事、私事,而是关系社会治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大事。治理不文明养犬问题,法规有规定、市民有期盼、人大有责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养犬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更好维护公共秩序,有效保障群众安全。

段春华强调,一要坚持严字当头,紧扣法律法规各项规定要求,督促有关各部门和各单位严格落实法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区域、公共场所,敢于较真碰硬、深查细究,推动解决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要坚持教育引导,用好各类平台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要求和责任义务讲清楚、讲明白,不断提升养犬户的法治观念和公德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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