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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打击机动车排放黑烟的违法行为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21-08-25 11:19:51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已全市禁行黑烟车抓拍可处罚

据悉,该项目由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计划于今年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将进一步提升黑烟车违法上路行驶的取证能力,切实打击机动车排放黑烟的违法行为,为广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保驾护航。

2020年7月,广州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全天禁止黑烟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黑烟车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通告》所称黑烟车是指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机动车。值得关注的是,《通告》中明确,“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即可判定为黑烟车,这意味着肉眼可见的黑烟,就可以作为处罚的依据,对黑烟车的监管更加严格。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今年8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黑烟车限行区政策,并将现场检查、遥感监测(包括黑烟车电子抓拍)等方式取得的黑烟车数据或者视频、照片及时移交给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近年来,通过淘汰黄标车、公交车纯电动化工作,广州有效地扭转了机动车污染持续上升的态势,但黑烟车问题仍然存在,成为全市机动车污染的主要投诉和来源之一。2019年,全市共接报群众举报冒黑烟车4721辆次,通过遥感监测到冒黑烟车辆572辆次。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黑烟车属于高污染车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是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排放的主要车型,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和进行电子抓拍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具有积极作用。

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抽查行动

此外,按照《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今年8月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抽查,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按要求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执法人员前往黄埔区一重型柴油车销售点,对该公司销售的车型主要系族进行现场检查,包括核查核对随车清单、污染控制装置和车载诊断系统(OBD)等,并委托第三方抽样送检。生态环境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检测数据报告跟进处理,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追溯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责任。(杜娟通讯员穗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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