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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吵架影响休息男子持刀威胁他人结果被群殴 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2021-12-10 14:40:1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儋州一男子因隔壁夫妻吵架影响休息,持刀威胁他人后,被他人群殴。近日,三亚中院依法二审该案,被告人李某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8年12月31日0时30分许,李某达(另案处理)与妻子羊某在三亚租住的房间内吵架,被害人张某认为李某达夫妻吵架影响其休息,便持刀敲门要求不要吵闹。被告人李某森与李某寿(不起诉)等人闻听动静后出门查看。

期间,李某达从房间出来与张某发生口角,李某森、李某寿等人动手对张某进行推搡。张某返回房间后,李某达、李某森等人冲进张某房间,李某达持一块包着铁皮的菜板对张某进行殴打。众人将张某打伤后,分别逃离案发现场。经三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伤势为轻伤二级。

2019年4月3日,李某寿的妻子向张某赔偿了人民币45000元,张某当日出具了谅解书。2020年12月8日,被告人李某森在儋州市那大镇被公安干警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森与他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后李某森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三亚中院二审认为,上诉人李某森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应予维持。据此,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佳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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