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12月1日起实施。记者刘兵
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
是指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等;
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
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举报奖励
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
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
二级举报奖励
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
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
三级举报奖励
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上述奖励标准确定的奖励金额不得突破该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