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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因地制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2021-06-23 16:26:39    来源:农民日报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是河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维护全省老年人合法权益,全面规范养老服务行为,将有力促进全省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十一章七十条,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为例,条例要求新建城镇居住区应按照规定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居住区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城镇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由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

充分考虑到河北农村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条例强调各级政府应当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合理布局,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社会力量建设互助幸福院、养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当前,大多数老年人是居家养老。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条例提出政府应当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为城乡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机构养老方面,从登记备案、入院评估、服务内容、人员要求、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在医养结合方面,突出强调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发挥互补优势,推动形成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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